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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业务 业务介绍 办理程序 开办网点 便民特点  
 

货款业务介绍

二、办理程序

1、如何申请

第一步:借款人(本人存单质押)或与担保人(他人存单质押)共同前往开办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邮政储蓄网点,提交相关资料:
填写《个人存单质押借款申请审批表》(邮局柜台免费提供);
提交借款人(担保人)的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原件;
提交借款人(担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提供借款人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信息。

第二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存单担保人在网点签订《中国邮政储蓄“好借好还”存单质押借款及质押合同》以及《贷款借据》。

第三步:合同签订当日,邮政储蓄机构将直接把贷款发放至借款人预留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中,并开始计息。

2、如何归还

  • 邮政储蓄“好借好还”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必须按时归还,否则将记收逾期利息,若逾期超过30日仍未还款,所质押的定期存单将被邮局扣划。
  • 借款人可选择现金还款、转账还款或质押品还款中的任一方式归还贷款,并可以要求提前还款。若选择质押品还款需借款人和出质人提前3天同时到网点办理质押品还款申请。
  • 质押品收据请您妥善保管。归还贷款时,需将质押品收据交还邮局,以换回质押存单。

  附注:目前邮政储蓄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只限于北京市各辖区内存单,比如在通州邮政储蓄开立的存单目前暂时不能在房山等其他邮政储蓄机构办理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